
今年以来,新疆和硕县纪委监委为持续抓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履行主体责任,持续释放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将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作为提升针对性有效性的重要举措,通过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全力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
为保证警示教育抓出实效,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压实分管常委(委员)、机关各科室、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主体责任, 强化协同联动,着力为不同领域警示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年初下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工作提示》,将警示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发挥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级负责,确保警示教育扎实开展。
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每年结合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会,以近期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至少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场次;召开案件反思剖析会开展专题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座谈讨论、撰写认识体会等,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
此外,各级党委(党组)充分运用本乡镇村(社区)、本部门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供党员干部对照、学习、反思,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拧紧党员干部思想“螺丝”,让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接受警示教育,时刻提醒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自律、自警、自醒、自重。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氛围,创新形式载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完善好自身廉洁文化教育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向基层村(社区)氛围营造,力求让党风廉政教育渗透到各族群众中去。”和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贾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