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主要是在管理文书方面有问题,不仅有错字,而且表述、用语也不规范……”这是和硕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案件审理室主任马英强在现场查阅中指出的问题。
日前,和硕县纪委监委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牢固树立精品案件意识,加强审理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水平。
为确保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评查程序规范,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对标州纪委案件质量要求,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明确六项评分内容,列举83条扣分情形。
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关于对全州各县市2022年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暨2023年第一季度评查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自查推荐+现场评查+分析点评”的方式,先由各办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22年度和硕县纪委监委自办案件、派驻机构自办案件、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自办案件和2021年度和硕县纪委监委自办重处分案件开展全面自查,再由案件审理室成员形成评查组,现场进行案件质量抽查和评分,查找案卷优点及不足,经过研讨交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共计113件400余卷,发现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21个。(和硕县纪委监委 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