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和硕县关于近期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29信息来源:和硕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巴州清水河农场党委,和硕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深化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关于“强化政治担当,以优良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活动主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推动落实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把教育提醒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现对我县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和硕县塔哈其镇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木合塔尔·艾海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木合塔尔·艾海提在负责塔哈其镇社保统计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能全面掌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向7名已去世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共计6355元。2020年5月,木合塔尔·艾海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和硕县苏哈特乡苏哈特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永芳,和硕县苏哈特乡原副乡长宝力岱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苏哈特村村民(同户人员)重复享受安居富民补贴,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时任和硕县苏哈特乡苏哈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杨永芳,对村内享受安居富民补贴人员信息初核把关不严,应承担直接责任者责任。时任和硕县苏哈特乡分管安居富民工作的副乡长宝力岱,审核把关不严,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者责任。2020年6月,杨永芳、宝力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和硕县新塔热乡食品药品监督所干部、新塔热乡新塔热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新塔热乡片区驻村管寺管委会副主任汪新怀未履行工程验收程序支付工程款问题。2016年7月至10月,汪新怀担任和硕县杜寒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期间,用包联单位、企业捐赠的补助资金及村内6户贫困户入股的小额信贷资金共计42.2万元,对新塔热村旧圈舍进行修缮改造。2016年12月,汪新怀在工程项目未进行决算、验收的情况下,以白条方式支付工程款。汪新怀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汪新怀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和硕县乃仁克尔乡副乡长西·孟开,乃仁克尔乡乌勒泽特村村委会委员那森巴特截留、挪用扶贫贴息贷款问题。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期间,西·孟开安排那森巴特等人截留牧民扶贫贴息贷款共13.5万元,用于支付牧民葡萄地农资款。西·孟开、那森巴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西·孟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那森巴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上述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有的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是向扶贫资金伸手,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些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效,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紧密结合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典型案件为素材,通过专题讨论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勤勉尽责、实干担当,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推动工作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