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和硕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教育警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病虫害防疫检疫站原副站长艾尼瓦尔·艾山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钱财,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
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艾尼瓦尔·艾山为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病虫害防疫检疫站副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县域内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财,共计3.75万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崔某等5人所送礼金共计0.25万元,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香烟、白酒等礼品,接受吃请,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艾尼瓦尔·艾山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原副科长海力力·热合曼收受钱财问题
2016年5月至12月,海力力·热合曼为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期间,收受巴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依某某(另案处理)钱财1万元,向依某某泄露犯罪嫌疑人案情信息。此外,海力力·热合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海力力·热合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钱财,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接受他人钱财。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醒自重,坚守行为底线,绷紧纪律规则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良好风尚。
清明假期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坚守初心使命、筑牢思想堤坝,特别是要持续扎紧制度“笼子”,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近期,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通知》(硕纪发﹝2021﹞5号)文件,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中共和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