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和硕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强化教育警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和硕县园林处干部热汉古丽•阿不来提违规送礼金送礼品问题
2018年1月至4月,和硕县园林处干部热汉古丽•阿不来提先后向魏某(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办公室原副主任,已另案处理)送2箱红酒、1件辣椒酱及现金2万元,魏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房屋面积及附属物的方式,为热汉古丽•阿不来提婆婆吐某某虚增房屋征收补偿款,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热汉古丽•阿不来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领取的房屋征收补偿款已全部退缴。
二、和硕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杨爱华违规送礼打招呼问题
2017年5月,和硕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杨爱华向魏某(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办公室原副主任,已另案处理)打招呼,并送给魏某黄金手链一条(折合人民币0.36万元),后魏某利用职务便利,同意杨爱华弟弟杨某某房屋延迟拆迁时间长达半年之久,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杨爱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扶贫办干部唐红,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学校高级工程师孙芳、农牧机械局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许成、农业农村局一级行政执法员柘丽未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问题
2019年11月,和硕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个别党员干部未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如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干部唐红负责的一台业务专用互联网计算机内存储敏感类文件资料;和硕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学校高级工程师孙芳在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存储敏感类文件资料;和硕县农牧机械局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许成在互联网计算机处理、存储敏感类文件资料;和硕县农业农村局一级行政执法员柘丽使用工作机连接互联网,浏览网页。以上行为属不正确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存在安全隐患。2020年4月,许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0年7月,唐红、孙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柘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庄子村村民小组长单雪莲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单雪莲作为时任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大庄子村残疾人补贴经办人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为不符合重度残疾等级人员申报重度残疾人员护理补贴,致使该村村民尼某违规享受重度残疾人员护理补贴共计0.24万元。2020年7月,单雪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残疾人补贴已全部追缴。
五、和硕县统计局统计调查队干部铁尔巴图、特吾里克镇农业发展中心干部木沙·艾木都拉驻村期间聚众饮酒、作风漂浮问题
2019年7月,和硕县统计局统计调查队干部铁尔巴图、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农业发展中心干部木沙·艾木都拉在新塔热乡新塔热村“访惠聚”驻村工作期间,违反驻村工作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与巴某、汪某等7人聚众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铁尔巴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木沙·艾木都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为谋取私利,违规向公职人员送礼金礼品、打招呼;有的不能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要求;有的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的在驻村期间聚众饮酒,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醒自重,坚守行为底线,绷紧纪律规则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良好风尚。
“中秋”“十一”假期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四风”隐形变异要时刻防范,早发现、早查处。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和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