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宝悦,男,汉族,1971年1月生,山东宁津人,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1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10月任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系政协和硕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2020年9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和硕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12月31日,报和硕县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孙宝悦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审查,孙宝悦在以下违纪的问题。
孙宝悦身为中共党员,作为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接受监管企业无偿为单位提供装修服务,损害群众利益,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对疫情防控思想认识不清,无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禁不止,疫情期间带头聚众饮酒,给疫情防控造成风险隐患,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属于情节较轻。鉴于孙宝悦同志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可予从轻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经和硕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2021年3月19日和硕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孙宝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