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人民团体,巴州清水河农场党委,和硕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近期,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和硕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干部(正科级)杨志坚私车公养、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4月,杨志坚在担任和硕县商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招商局局长期间,私车公养,违规报销燃油费共计13943元,违规报销住宿费400元。2020年1月,杨志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和硕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办公室原副主任魏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8年,魏华任和硕县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收受多名征收户牛羊、烟酒、加油卡等礼品。此外,魏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魏华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三、和硕县供销社主任朱新宝违规使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2013年春节期间,朱新宝违规使用公款向上级单位领导赠送礼品礼金共计2.5万元。2020年4月,朱新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私车公养,有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有的违规使用公款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醒自重,坚守行为底线,绷紧纪律规则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良好风尚。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坚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