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和硕县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10信息来源:和硕县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人民团体,巴州清水河农场党委,和硕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近期,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沙梁湾村村委会干部马卫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马卫东作为乌什塔拉乡沙梁湾村负责社保统计的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村已死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不掌握,审核把关不严,向两名已去世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13个月共计2410元。2020年3月,马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党委委员、统战干事、二级主任科员库尔班·卡斯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2020年1月,库尔班·卡斯木作为特吾里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对辖区内有武汉旅居史居家隔离人员漏管失控,致使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导致同乘人员16人居家隔离,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库尔班•卡斯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站工程师代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8年4月,代来作为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林权证登记申请未进行实地核实,未履行审批手续,将已在2006年6月办理过林地产权证的林地又办理给他人,致使“一林两证”,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代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干部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消极应对,有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不力。对以上3起典型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和硕县委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彰显了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打赢整治干部作风顽疾攻坚战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肩负的政治使命与历史担当。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和纪律审查、监督调查的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加大对反面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和频次,强化警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