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2021-11-05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0

    曹朔,男,汉族,1982年8月生,河北涉县人,大学学历,2010年11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0年1月至今任和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21年1月至今为和硕县乌什塔拉乡硝井子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

    经审查,曹朔存在以下违纪的问题。

    曹朔身为中共党员,对疫情防控思想认识不清,无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禁不止,疫情期间聚众饮酒,给疫情防控造成风险隐患,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属于情节较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和硕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2021年3月7日和硕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曹朔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