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硕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丁继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2021-11-05信息来源:未知浏览次数:0

    丁继龙,男,汉族,1977年2月生,安徽涡阳人,大专文化程度,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1月任和硕县特吾里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宣传干事,2016年3月任和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2019年6月至今任和硕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2020年12月20日,经和硕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和硕县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决定对丁继龙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审查,丁继龙存在以下违纪的问题。

    丁继龙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擅自降低标准、超范围发放物资;未及时公示民兵巡逻日常开支;未按规定妥善保管并造成物资丢失,侵害群众利益,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者责任,属于情节较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经和硕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2021年1月25日和硕县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丁继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