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和硕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方案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拓展全员培训成果,切实提升全员培训质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和硕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着力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政策把握到位、实践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新时代和硕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加强政治培训,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学用结合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分级分类培训精准度,打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基础。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基层一线、关键吃劲岗位扎实历练,锤炼过硬本领。加强培训创新,切实增强培训质效。
三、培训方式
1.一周一考。①考试形式:依托全员培训在线测试系统,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每周确定的专题,统一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线上测试,年中、年底组织集中测试。②考试内容:全员培训1500题题库及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实时更新题库。③责任部室:组宣部负责组织在线测试。
2.集中学习。①组织领导。由各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支部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班子成员要主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中学习。②组织形式: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规定动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教育。坚持运用“巴州党员网上活动室”“党校到支部”“党费日+报告”等线上培训工作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③责任部门:组宣部、党总支牵头,各支部组织实施。④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上半月为业务学习,下半月为政治理论学习,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换学习内容。
3.一月一练。①组织形式:机关各部室、党委巡察机构、派驻(派出)机构、乡镇纪委分别组队,由各领导带队,每次推选3人参加每月竞赛活动。②责任部门:组宣部牵头实施,各部室全力配合。
4.一月一评。①组织形式:每月月初开展为期2天的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州纪委监委案件评查反馈后整改案件、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当月结案案件进行评查。②责任部门: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各被评查单位全力配合。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统筹谋划。组宣部要会同相关部室制定具体学习培训计划,用好培训资源,实施精准培训。要与各科室积极对接,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各有关科室要主动作为,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培训载体。
2.明确培训责任。各部室要履行全员学习培训主体责任,部室负责人履行好全员学习培训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贯穿培训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实务操作层面的培训,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3.抓好日常落实。每月“一周一考”在线测试,各部室负责人、纪检组长带头亲自参加的同时负责督促干部按要求完成线上测试内容;每月月底组宣部提前征集确定下月集中培训专题,并通知授课人进行备课,授课人需根据安排提前备好课;各科室、纪检组、乡镇纪委,结合工作实际,自行选取学习篇目,每周开展不少于3个小时的自学。
4.强化监督考核。全员培训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考核发展的重要内容,组宣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平时考核,注重考核评价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政治理论和纪法知识了解掌握程度、纪法双施双守实际操作能力提升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时,注重在全员培训中考察识别干部。
5.严格纪律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由部室主任向分管干部培训副书记进行书面请假;每次集中学习由组宣部负责记录人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学习自由散漫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学习,视缺勤处理,并严肃批评教育;凡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工作任务允许的情况下,各科室需积极推荐人选参加。